诚信指数 0
一站通留言 客户留言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收藏此网站 发送消息
陆锋首页
资质荣誉
租车新闻
联系我们
在线留言
search 搜索网站中其它产品:
旅游景点
金喜婚庆
您现在的位置:宝鸡陆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> 租车新闻
 
租车新闻
租车时应分清承租方承担的那些义务
发布日期:2011-07-20

      在我们大家想租赁车辆时,不仅要关注车况、品牌、价格,更要关注租赁合同的细节及条款,以免由此导致纠纷。 在租车时承租方应该享有的权利: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;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;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。
   同时承租方应该承担的义务:如实向  出租方提供驶本、身份证、户口本等证明资料;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;按车辆性能、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、法规用租赁车辆;妥善保管租赁车辆,未经出租方允许,不得擅自修理车辆,不得擅自改装、更换、增设他物;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;承担不高于20%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;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;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;
商务用车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、被盗抢时,立即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,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。
 

免责声明: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,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,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
友情提醒:为保障您的利益,降低您的风险,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。


宝鸡陆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   地址:陕西省宝鸡市火炬路9号(公路局东2楼)   邮政编码:721000
联系人:魏少锋   电话:0917-3458766   手机:18991766655   传真:0917-3458766
技术支持:一比多  |  免责声明 | 隐私声明
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:沪B2-20070060     网站Icp备案号:沪ICP备05000175号
<%---站点编号 ----%> <%---页面编号 ----%> <%---页面参数1 ----%> <%---页面参数2----%> <%---页面参数3 ----%>